厦门某“套路贷”恶势力犯罪集团 通过线上开庭审理此案 7月29日上午,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“隔空”连线看守所,对本案进行一审宣判。 集团首要分子蔡某键犯诈骗罪、寻衅滋事罪、非法侵入住宅罪,数罪并罚,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。其余10名被告人中,5名主犯被判处十三年六个月至三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,5名从犯被判处三年六个月至一年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。另对蔡某键等四名被告人并处罚金四十万到七十万元。 到底有哪些“套路” 对本案远程宣判 ▼ //敲黑板! /// law 01 假借民间借贷之名 该犯罪集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假借民间借贷之名,以“行规”等虚假理由诱骗被害人签订空白借款协议、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及办理房产全权委托公证手续,通过实际控制被害人银行卡及网银U盾制造资金走账流水等虚假给付事实,恶意垫高借款本金,占有被害人本金利息之外财产,并以介绍费等名义向被害人收取费用。 假借收购房产之名 该犯罪集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假借收购房产之名,诱骗房屋产权人办理房产全权委托公证手续、签订空白借款协议、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,并实际控制其银行卡及网银U盾,在房屋产权人未知情的情况下,将被害人购买涉案房产支付的相应购房款据为己有。 (责任编辑:admin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