GB18796-2005《蜂蜜》与GB/T18796-2002《蜂蜜》相比主要有五大变化:一是由推荐性标准改为强制性标准;二是对不同的品种提出不同的蔗糖含量要求;三是增加了蜂蜜的真实性要求;四是规定了仲裁试验的方法;五是修改、增加了常见单一花种蜂蜜的感官特性。我们就从这几方面详细解读《蜂蜜》国家新标准。 定义更准确 原标准对蜂蜜的定义是:蜜蜂采集植物的花蜜或分泌物贮存在巢脾内,经过自身充分酿造而成的甜物质。新标准的定义在蜜源上增加了蜜露;在酿造中表明了蜜蜂自身分泌物的作用;对于酿造的过程也作了详细说明。新标准蜂蜜的详细定义是:蜜蜂采集植物的花蜜、分泌物或蜜露,与自身分泌物结合后,经过在巢脾内转化、脱水、贮存至成熟的过程而成的天然甜物质。 名称更规范 新标准对蜂蜜产品名称的要求规定得十分详细,主要有以下几款: 1.符合本标准定义的产品方可称为蜂蜜或简称为蜜。 2.采用过滤工艺除去了花粉的蜂蜜应称为过滤蜂蜜。 3.可以在蜂蜜前加上表示色泽的形容词,如:白色蜂蜜。 4.如果蜂蜜主要产自一种植物或花,并具有此种蜂蜜的物理、化学和微观特性,可以在蜂蜜前加上这种植物或花的名称,例如:刺槐蜂蜜。 5.可以采用液态蜂蜜、结晶蜂蜜名称,表明物理状态。 6.如果蜂蜜是一种蜜蜂酿造,可以在产品名称前加上这种蜜蜂的名称,写在括号内,如:(东北黑蜂)蜂蜜。 以上第1、2条属于强制性规定。按照《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》,当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中已规定了某食品的一个或几个名称时,应选用其中的一个或等效的名称。等效的名称是与标准规定的名称同义、本质相同的名称。例如:蜂蜜与蜜等效,刺槐蜂蜜与洋槐蜜等效。 同时,《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》也规定:可以标示新创名称、奇特名称、音译名称、牌号名称、地区俚语名称或商标名称,但应在所示名称的邻近部位标示标准名称。例如:一些地区习惯把鹅掌柴蜂蜜称为冬蜜,然而蜜蜂在冬季采集的蜂蜜却不一定是鹅掌柴蜂蜜。因此,冬蜜只能属于地区俚语名称。在用冬蜜作为标签的名称时,应在邻近部位标示鹅掌柴蜂蜜或鸭脚木蜂蜜。 蜂蜜的真实性要求 (责任编辑:admin) |